2006年7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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缙云 祭祖引发大火赔钱获刑
傅金霞

  思亲祭祖本是人之常情,可祭祖烧纸钱的胡春英却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因此引发了森林火灾,不仅赔了钱,还被判了刑。近日,经缙云县检察院公诉,胡春英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.2万余元。今年4月4日,胡春英在祖坟边烧纸钱,一阵风将未熄灭的火星刮到草丛里,大火燃起,烧毁森林309亩。